报废流程
汽车报废流程:领申请表登记审核—验车—交行驶证、车牌—缴费—回收公司解体照像—查验解体情况—审批—办公室盖章—注销汽车档案。
具体过程:
①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《机动车变更、过户、改装、停驶、报废审批申请表》一份,加盖车主印章;
②登记并审核申请,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《汽车报废通知书》;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,经对车辆查验认定,符合汽车报废标准,核发《汽车报废通知书》;
③车主持《汽车报废通知书》到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送交车辆;
④回收企业经查验《汽车报废通知书》后将车辆解体,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,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,车架(底盘)要割断,并进行照相、开具《报废汽车回收汪明》和支付残值;
⑤车主持《申请表》、《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》、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及车辆解体照片,经查验、核对并签字,回收牌证,按规定上报审批,办理报废登记。
注意事项:
二手车手续检查汽车与其铭牌是否相符:发动机号、车架号、产品合格证及出厂日期。合格证上的号码要与车上的发动机号、车架号一致。
从出厂日期上判别其是否为积压车,了解车辆从产到销的时间。另外,车型、功率、座椅数量、发动机等均要求说明书与实物一致。
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-汽车报废根据不同的情况,整理出三种不同的标准:
第一、里程:1.轻、微型载货汽车(含越野型)、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;2.重、中型载货汽车(含越野型)累计行驶40万公里; 各类型客车(含越野型)和轿车累计行驶50万公里;3.其它车辆累计行驶40万公里。
第二、年限:1.轻、微型载货汽车(含越野型)、带拖挂的载货汽车使用8年;2.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使用8 年;3.其它车辆使用10年。
第三、质量:1.因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,无法修复的车辆;2.车型已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车辆;3.汽车长期使用,油耗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值15%;4.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标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