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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东方财务公司的存款大额提取受限,东方集团收监管工作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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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央广网

6月18日晚,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东方集团”)披露公告称,近日收到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“东方财务公司”)书面回函,因东方财务公司近期流动性暂时趋紧,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出现大额提取受限情形。

根据东方集团公告,截至2024年6月17日,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6.40亿元,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贷款余额6.66亿元。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大额提取受限,将增加公司短期流动资金周转压力,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。

公告称,公司已要求东方财务公司采取积极措施化解风险,并将持续监督东方财务公司实施风险化解措施的落实情况。如东方财务公司未能及时化解相关风险,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依法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。

此外根据披露,在东方财务公司的存款大额提取受限,东方集团收监管工作函东方集团于6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《关于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》(以下简称“《监管工作函》”)。

根据《监管工作函》,上交所要求公司自查在关联财务公司的存款存放和使用情况,本次存款大额提取受限,相关资金是否被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挪用,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,前期信息披露是否真实、准确、完整;全面梳理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之间的业务、资金往来及担保等情况,自查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,是否存在资金占用、违规担保等问题;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应规范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金往来,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,不得以任何方式套取上市公司资金,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上市公司利益;全体董监高应勤勉尽责,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司资金安全,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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